冬季是燃气供应的高峰季节,也是燃气用气高峰和事故易发、多发期。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工作,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,11月23日上午,水寨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黎辉文带领镇应急办工作人员,对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。

检查组分别对大昌燃气直销门店、新明燃气有限公司水潭东路供应站等5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,共发现燃气堆放点电线外露、杂物堆放、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等问题6宗,现场整改4宗;发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份,责令限期整改问题2宗。

黎辉文镇长在检查中叮嘱经营业主,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强化“安全至上”的思想意识;要有证经营、规范经营,“赚钱随意、安全第一”;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,熟悉使用流程;要设置安全生产标志,畅通安全通道,切实提高应急意识和能力。

同时,他要求镇应急办牵头对全镇范围内燃气生产经营点进行常态化、地毯式检查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一一建立台账清单,对发现的问题坚决责令限期整改,对无证经营的摊点坚决取缔;要加强业务指导,定期开展“回头看”,确保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;对工作不配合、限期不整改、安全隐患大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,要联合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取缔营业执照等;要多方位开展用气安全宣传,提高广大群众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。
检查组还到大众乐购物超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。(水寨镇应急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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